新华网南京12月18日电(记者沈汝发)近期,南京海事法院执结沿海滩涂交付系列案件,打通国有企业盐碱地整治项目堵点,实现退渔还耕,粮食增产。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交叉执行决定书,南京海事法院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台市人民法院协同联动,践行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依法妥善执结合计443亩滩涂、662张虾塘腾退交付案,推动了盐碱地耕地资源持续供给和开发,有效守护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
“海地”交叉协作执行破解执行难题
2006年,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省仓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盐城市东台弶港仓东片地区的沿海滩涂进行开发,形成约2.45万亩的盐碱地。其中部分滩涂向赵某发包从事水产养殖。承包合同到期后,仓东公司拟收回滩涂进行复垦,通过土壤改良、完善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等,建成规模化高标准农田。
赵某在合同到期后未依约返还承包滩涂,仓东公司遂向南京海事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南京海事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确认赵某应将277.4亩、166.4亩虾塘清理完毕并返还仓东公司复垦。案件生效后,赵某未履行,仓东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案涉滩涂、当事人及案外人均处于异地,涉及面积广、塘口多、转租多、案外人多、矛盾多,若处置不当,不仅案件无法推进,还容易引发衍生诉讼、后续矛盾,而南京海事法院作为专门法院具有专业优势,地方法院在当地具有“人熟、地熟、事熟”优势。
为整合“海地”法院各自优势执行资源、激发执行效能,南京海事法院将案件报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交叉执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交叉执行决定书,决定由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台市人民法院协助南京海事法院开展执行工作。
依托江苏“海地”法院交叉执行创新工作机制,案件启动“海地”法院交叉协同执行工作。江苏高院统筹全省执行资源,部署指导交叉执行;南京海事法院发挥专业优势,主导执行实施;盐城中院协调解纷资源,保障执行秩序;东台法院深入基层网格。全省三级法院充分发挥了各自优势,凝聚了交叉执行合力。
践行“海上枫桥经验”妥善化解矛盾
南京海事法院执行中查明,443余亩盐碱地上开挖、搭建合计有662张虾塘,分散在不同的地块,实际由共计16户案外人从事南美白对虾养殖。经过深入了解得知,该16户养殖户系经多层转租接手虾塘,转租期限已远超原承包合同期限,且除了虾塘里正在养殖的虾苗之外,为虾塘基础建设均已投入较大成本。因此,清理虾塘、返还滩涂,面临案外人养殖户养虾周期及生计,不同养殖户与转包人、被执行人之间的层层合同纠纷。
如何依法妥善办结、办好案件?全省三级法院协同联动、稳慎推进、化解多纷、合力攻坚,共同制定了“分别化解、分批交付、分步建设”的“三分”工作方案。
分别化解,推动关联各方根据各养殖户不同意愿,分别进行“换地养殖”或给予适当补偿,尽可能保障养殖户的生计;分批交付,协调16户养殖户根据虾苗成长周期情况,虾苗成熟一批、交付一批虾塘,实现效益最大化,尽可能减少养殖户损失;分步建设,推动仓东公司分步实施盐碱地整治复垦工程,每拆除一批虾塘即建设一批耕地,如此循序渐进确保“退渔还耕”时序。
方案确定后,“海地”法院通力合作、紧密配合,二十余次共赴滩涂一线组织多方多轮调解,促成被执行人及案外人主动拆除养殖设施退还滩涂。其中先期交付的277余亩滩涂虾塘,已经建成高标准农田,新播种的冬小麦已经长出青青麦苗。后期交付的166余亩滩涂,整治后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案涉滩涂塘口多、转租层级多、案外人员多、矛盾纠纷多。“海地”三级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践行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用心用情用力推动“滩涂—虾塘—耕地”转换过程中的连环矛盾纠纷一揽子化解,主动为案件当事人及案外养殖户排忧解难,将案件内外矛盾纠纷一并解决,促成被执行人及案外人主动拆除养殖设施、退还滩涂,达到执结一案、化解一片的效果。
高质量司法服务助力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
盐碱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后备耕地资源。近年来,南京海事法院持续加强涉沿海滩涂海域使用权纠纷案件依法妥善办理,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力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
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明说,在海事执行工作中,南京海事法院立足本职、担当作为,深度融入到国家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大局当中,助力2.45万亩土地整体连片开发、整治复垦项目如期推进,将原先的虾棚养殖,整体升级为规模化、集约化的高标准农田,为江苏加快推进沿海滩涂资源开发与保护提供司法保障,为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提供海事执行支撑。(完)

